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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通知(全年)

发布时间:2022-02-10 来源: 浏览:

 各位博士后及合作导师、在职研究人员: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中的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进行了改进和完善,编制了《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年度交流项目计划和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

经费

申报截止时间

备注

1

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年龄不超过35周岁,近3年获学位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回国)博士;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100的高校或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放宽至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的,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博士毕业世界30的高校可优先获得资助名额。

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时,在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进站未满6个月的可申请本项目

2年共40w

210-930日,分2个接收时间点(415日、930日)分批次审核。

2022年引进项目计划资助500人以内,其中直接资助名额150

2

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应届博士毕业生;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30w

210-415

计划资助80人以内

3

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未获2021博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入选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在国(境)外工作期间不能申报。

2w,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10-930

计划资助80人以内

4

香江学者计划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能全职在港工作2年,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2年共
36wCNY +36wHKD

210-415

计划资助50

5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2年共

36wCNY +36wMOP

210-415

计划资助25

6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能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2年共

30wCNY+ 1500/*2

31-430

计划资助30


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要求,详见《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按照时序进度,尽早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积极申报。请各博士后合作导师协助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中的宣传,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申请人应保证材料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联系人:杨俊

办公室:天文大厦813

电话:021-3477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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