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科研人员:
上海市科委国际合作处2010年非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已开始申报,有关事宜摘录如下:
一、资助领域
优先支持节能减排与新能源技术研究、生命科学与医药新技术研究、微电子与信息通信技术研究、纳米技术及先进材料研究、环境与生态保护技术研究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资助期限和强度
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两年,每个项目获资助的额度不高于20万元。
三、项目申报人须满足的条件
申请人应为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包括大学和科研机构)任职的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项目责任人或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上海市的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一经查实将按重复申报而不予受理。
四、申报项目须满足的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与国外合作伙伴具有良好的合作交流基础;
2、项目申请人或所在单位须与外方合作伙伴签有合作协议或相应文本,并提供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须附中文译件),。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具体要求如下:
(1)合作文本须注明签字双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职称及联络方式等具体信息,或另纸说明;
(2)合作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与分工、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
(3)合作文本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
由于预审材料10月15日截止,欲申请者尽快与科技处周凌瑜处联系(813分机,lyzhou@shao.ac.cn),以免延误申报。
通知链接:
http://www.stcsm.gov.cn/Detail/Detail.aspx?tbno=106&id=ba244467-b62f-4420-8ad5-01aa7963dc2f&cols=%e9%80%9a%e7%9f%a5%e5%91%8a%e7%a4%ba%e6%98%be%e7%a4%ba%e6%a0%87%e9%a2%98%2c%e6%ad%a3%e6%96%87%2c%e9%80%9a%e7%9f%a5%e5%91%8a%e7%a4%ba%e6%a0%87%e9%a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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