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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双边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009-07-13 | 编辑:科技处 | 【】【打印】【关闭

各位科研人员:

   现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国际合作局的通知,基本内容如下:

 

一、资助领域:

2009年的合作领域为“城市与重大工程地震和强/台风灾害效应及环境影响的评价与减灾研究”。

二、资助年限和经费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09年批准立项的项目将从20101月份开始实施。

  2009年的合作项目数为5个以内,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150万元以内的资助经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

三、申请资格

  (一) 申请人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及以上),且在开始执行本项目时,仍是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在研项目是指面上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地区基金项目、重点基金项目、重大基金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在读学生不得申请。

  (二)申请人或参加者均需遵守以下限项规定:本项目只计入科学基金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查重,项目负责人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参加者同期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包括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协议合作研究项目。

  (三)中日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

申报要求详见链接,填写完毕后待科技处审核后,在线打印PDF中文纸质申请书1份、英文申请书一份,与2009831日前交至科技处。

 

注:日方合作伙伴需同时向日本学术振兴机构递交相应申请书。

 

内容详见以下链接: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27638.htm

如有问题请联系科技处 周凌瑜(811房间,813分机号,邮箱:lyzhou@shao.a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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