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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2008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的通知 |
| 2008-03-30 | 编辑: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
| 为加快集聚海外优秀留学人员,进一步优化本市科技创新和自主创业环境,上海市人事局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实施2008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我单位性质的资助对象 应聘来本市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留学人员具体申请条件参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资助类别、重点及强度 我单位在浦江计划资助类别为科研开发(A类),由市科委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浦江计划资助强度一般分为三类:一类为40至50万元(资助对象为3人(含)以上的团队);二类为20至30万元;三类为5至10万元。 三、注意事项 1、年龄要求:本年度资助的留学人员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0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回国年限:本年度资助的A类人员一般应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沪工作; 3、每位留学人员限报一个项目且四个资助类别不得兼报。浦江计划本年度不再受理已获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青年科技启明星等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留学人员的申请; 4、申报A类资助的人员一般应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工作2年(含)以上,且回国来沪工作后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在9个月(含)以上; 四、申请方式 申报人员首先要通过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然后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填报《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书》,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一式八份),科研处审核并统一报送。
请在4月8日前将所需材料报给科技处周凌瑜(lyzhou@shao.ac.cn),以便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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