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工作职责及任职条件
岗位:人事教育处处长
(一)岗位职责
主持人事教育处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工资福利、人才引进、职工教育、博士后和研究生教育等工作。
(二)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公道正派,廉洁勤政。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具有副处级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在六级职员(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4、熟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较好英文阅读和书写能力的优先。
6、具有在研究所或高校人事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人员优先。
按干部管理条例,若不具备直接竞聘处长岗位的条件,可竞聘人教处副处长岗位(主持工作),竞聘人教处副处长岗位的除上述条件外,应具有七级职员(正科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二、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 1 月 25日(以收到报名材料为准)。
(二)报名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关于对应聘岗位理解和认识的书面材料。报名材料请送(寄)至中科院上海天文台党政办公室。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参加岗位竞聘,报告20分钟,答辩10分钟。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和业绩、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及工作设想。竞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待遇及其他
(一)享受我台处长或副处长相关待遇。
(二)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不通知参加竞聘,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南丹路80号中科院上海天文台党政办公室(邮编:200030),联系人:汪先生。
邮箱:wangxk@shao.ac.cn
电话:021-64876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