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属各部门:
根据台年终考核分类进行的原则,一般职工的年终考核安排如下:
一.考核等级划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其中“优秀”控制在15%内,其他各档不设比例限制。
二.考核人员范围
1.台工作人员,当年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博士后人员,进站6个月以上的,均需参加年终考核。当年工作未超过半年的,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不需要参加年度考核;工作超过半年的下半年退休人员,根据本人意愿。
3.当年待岗、待退或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
4.返聘人员。
三.考核安排
由各研究室、管理部门、总公司自行确定考核形式。
返聘人员由本人书写工作小结,经研究室负责人填写意见后交科技处(卢仙文)。
四.注意事项
1.各部位应严格执行“优秀”15%的控制比例(总人数中须扣除中层干部数),并对考核“优秀”人员排序上报。
2.“年度考核表”不附页;请用蓝黑或黑墨水笔填写(包括各负责人签署意见)。
3.各部位年度考核(包括返聘人员)应于1月10日结束。人员“年度考核表”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和考核等次后,送人教处(薛驰),最迟1月20日前。(要求“考核表”全部收齐)。
4.“考核表”要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请工整书写,不弄污表格。
5.“考核表”可从本台网页上下载,16k纸双面打印或双面复印,或到人教处领取。
6.请涉密人员在年度考核表中适当、简要体现保密工作。
7.考核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
考核表(点击下载)
特别提醒:
根据沪天发人字〔2008〕39号,“考核年度内获得省部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奖励的个人自动成为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获得省部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奖励的集体,其骨干成员自动成为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骨干成员由台务会确定。特殊情形,由台务会负责解释。以上人员均不占考核优秀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