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各部门:
为做好2009年度工作总结和干部、职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年度工作总结的时间安排
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课题组的工作总结、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总结在2010年1月20日前完成。研究室的工作书面总结材料交科技处,由科技处汇总形成台科研工作总结。其他部门的书面总结材料于2010年1月20日前交党政办公室。各部门年终总结工作必须两个文明一起总结,各部门的总结材料要把典型的好人好事予以充分反映。全台的行政和党委工作总结由党政办负责,在2010年1月30日前完成。
二、 关于干部、职工的工作考核
1、职工的考核:由人教处负责组织。于2010年1月20日前结束,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交人教处。
科技人员年终考核由各研究室组织实施;总公司工作人员的考核由总公司组织实施(总经理参加中层干部的考核);管理部门一般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各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详见人教处“关于2009年度台一般职工年终考核的通知”。
2、各部门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的考核:先由个人做年度工作书面总结,用A4纸打印成文(不超过2页)。于2010年1月10日前交党政办,然后由台考核组进行测评,并确定考核等级。
3、台领导的考核:按中科院上海分院的文件精神进行,考虑到本年度我台行政领导班子已进行届中考核,因此今年台级领导不做述职报告,按规定只撰写《年度工作报告》,填写《年度考核表》,于2010年1月10日前交党政办。
三、 考核等级的推荐和确定
1、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其中“优秀”控制在15%内。各部门按“优秀”的比例推荐(部门总人数应扣除中层干部人数),并排序上报。
2、“优秀”人选由台年度工作考核小组确定。
四、 组织领导
台里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由台领导和人教处、党政办、科技处负责人及两名职工代表组成,党委书记任考核工作小组组长。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