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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佘山基地车辆借用须知 |
| 2009-06-19 | 编辑:台总公司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
| 1、总公司自2009年6月15日起向从事佘山基地夜间观测和设备维修的课题组提供桑塔纳轿车和东南旅行车自行驾驶的借用服务。
2、借用车辆的课题组为佘山工作站和60CM、1.56M观测站及承担1.56M设备维修的天文技术室相关课题组。
3、借用车辆的课题组应固定本课题自行驾驶的人员(最多2人),并告知总公司。
4、借用车辆每次需提前一天填写《车辆借用单》交与总公司,并由借用人与总公司指派的人员进行车辆借用前后的交接(车辆借用单附后)。
5、总公司办理车辆借用事宜的联系人:徐磊 64386191-857。
6、借用费在安全和无车辆受损情况下按1.00元/公里向借用课题组收取,其相关的过路费、停车费及受损的其他费用由借用课题组承担,若有涉及违规罚款则由自行驾驶者承担。
2009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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