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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台文明班组和文明职工
2008-11-21 | 编辑: | 【】【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推动我台各项工作的开展,表彰在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班组和个人。经研究决定,现在全台范围内开展文明班组、文明职工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文明班组评选条件:

1.          班组成员能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遵守台内各项规章制度;

2.          在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

二、 文明职工评选条件:

1.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成绩突出;

2.          同事之间互帮互助,真诚待人;

3.          格守社会公德和科研道德,遵守台内各项规章制度。

三、 台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          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热心单位公益事业,认真完成工会交给的任务;

2.          为职工说话办事,深受职工信赖;

3.          遵守工会各项规定在群众中有良好反映。

四、 评选方法:

1.          根据文明班组、文明职工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文明班组以各行政课题组、行政职能部门、总公司各部为单位推荐候选名单,文明职工和工会积极分子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推荐候选名单;

2.          全台拟评选文明班组5个,文明职工14个,工会积极分子7个,并填写申请表,125日前推荐结束;

3.          台工会对推荐的先进材料进行汇总、核实、初审,并讨论确定工会积极分子名单。台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讨论确定文明班组、文明职工名单,并在适当时间进行表彰。

4.          各工会小组要在所在党支部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好推荐工作。

附件:

   1.上海天文台20072008年度文明班组申报表

   2.上海天文台20072008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3.上海天文台20072008年度文明职工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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