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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8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
| 2008-09-01 | 编辑: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
| 台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现将我台2008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中秋节:9月13日-15日放假3天。其中,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9月13日照常公休日。
国庆节:9月29日-10月5日放假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28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30日;10月4日、5日照常公休。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上班。
请有关部门做好国庆节值班安排,并报党政办,台里将在9月28日进行安全卫生和保密工作检查。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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