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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2008-01-21 | 编辑: | 【】【打印】【关闭

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今年起对申请者资格的限制放宽,初级职称的科研人员亦可申请,请科研人员积极提交申请书。

我台基金申请工作的时间节点如下:

35日前  请申请人将申请书纸质版提交我台科技处,并将同版本号的电子版发送到:llshang@shao.ac.cn

314 科技处将所有申请书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注意事项:

1、请下载2008年新版申请书 http://www.nsfc.gov.cn/nsfc/cen/00/download.htm

2、请注意限项规定,可到科技处查拟参加人承担在研项目情况。

3、项目参加人员需签字,有合作单位的,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4、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的版本号必须一致。

5、不具有博士学位的初级和中级科研技术人员,需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6、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的,需由导师出具信函说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对项目研究时间能否保证等问题。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

7、申请书中的研究起始年限一律填写200911日。

8、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人须是19731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已获得此项资助的,不能再次申请。

9、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申请人须是19631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10、            建议:申请书提交前请三位以上同行专家审阅,特别是请课题组长审阅。(也可由科技处指定专家审阅)。

11、            未尽事宜请参阅相关基金管理办法和申请指南。

 

重要链接:

 

基金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nsfc/cen/glbf/index.htm

申请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sqzn/index.htm

基金申请通知: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242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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