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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涉及职工几项福利费用调整的意见 |
| 2002-04-02 | 编辑: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
| 全台职工:
3月20日,台工会召开委员会会议,大家根据我台近几年的经济状况及职工的要求,对涉及职工的几项福利费用调整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初步意见。4月1日,经台党政领导班子双周例会讨论,予以通过,现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一、上海市献血办每年下达给我台的献血指标人数为25人左右,原每人献血一次200亳升补助900元,现提高到1000元(仅限台内职工及临时工)。
二、台正式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直系亲属病故,原病故者属城镇户口补助100元,属农村户口补助150元,现分别调整为城镇户口补助300元,农村户口补助500元。
三、为体现对老职工的关心,工会对当年退休人员组织外出疗休养活动,原实行每人一次性补贴900元,现调整为1000元(可延迟到下一年,过期不再享受)。
四、对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的补助,根据困难情况拟定四个补助标准:即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按原有的程序和方法审批。
另外,对职工双休度假的时间及经费,从2003年起根据台经费情况决定是否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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