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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天文台学术论文预印本印制暂行办法 |
| 2001-08-22 | 编辑: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
| 为适应对外交流需要,拟从今年起印制学术论文预印本。台已印制了论文预印本封面和封底,由期刊组负责制作统一格式的预印本,并按每年的制作顺序实行中、外文分别编号。为规范操作,特作如下规定:
1. 录用对象:由我台职工(含退休职工及各类流动人员)正式完成并在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上作过报告,或已投寄学报级以上学术刊物的论文(课题组长认定),论文必须以上海天文台为第一署名单位;
2. 学术内容及文笔、英文翻译水平等,文责自负。作者需事先提交由课题组长签字并加盖课题章的制作单(制作单放在网络邻居\Jz\Ying xiao 和 \信息计算中心\Cx\mail上,请自行下载),并同时提供该文的投稿方向;
3. 预印本内芯须用A4纸并双面打印或复印,内芯原则上由作者提供,期刊组负责封面打印和装订;
4. 预印本制作费为每份2元。如作者委托期刊组复印内芯,另加复印费以每页0.1元计。费用由计财处每年向课题组统一结算一次。
附:封面、封底样张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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